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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岗位职责】 1.负责庭审笔录的制作工作及庭审开庭准备工作; 2.负责庭审笔录、整理,并把庭审笔录电子版上传至系统; 3.完成法官交办的其它庭审相关事务性工作。 【任职要求】 1.大专或以上学历,男女不限,专业不限(文秘、法律、书记员专业优先); 2.键盘打字速度要求达到85字/分钟以上;准确率达到90%; 3.考取速录技能等级证书或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验优先。 【工作时间及地点】
1.工作地点:中山市博爱路62号 2.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8:30-12:00,14:30-17:30,周末双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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